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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發佈指導意見

   工信部今(2日)發佈紡織產業轉移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占我國紡織產業規模85%的東部沿海地區要素制約加劇,成本上漲較快,競爭優勢減弱,而中西部地區比較優勢尚未得到充分發揮。推進紡織產業向中西部轉移,對推動紡織結構調整,優化產業佈局,促進紡織行業持續發展顯得尤為緊迫。
  意見指出,推進紡織產業轉移,有利於發揮東部沿海地區人才、技術、市場和資訊等優勢,突破土地資源匱乏、環境壓力加大和人力成本上升等制約因素,提高技術創新、品牌建設和供應鏈管理能力,加速產業升級的步伐;有利於發揮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土地、勞動力、原料、能源等比較優勢,通過承接紡織和服裝製造業轉移,發展經濟並擴大就業;有利於充分利用我國地緣廣闊、區域經濟互補性強的綜合優勢,進一步增強紡織工業的國際競爭力。
  意見還指出,東部地區更應發揮市場、人才、資金、資訊等優勢,重點發展紡織服裝的研發設計、品牌行銷、市場推廣等生產性服務業和紡織總部基地,培育建設全球或區域性紡織服裝時尚創意中心、行銷中心、貿易中心、品牌中心和購物(消費)中心,以貿易、商業流通帶動周邊地區和全行業的生產製造。促進產業集群轉型升級。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升現有紡織產業集群水準,培育特色區域品牌;進一步加強產業集群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準;重視發揮東部紡織服裝專業市場作用,滿足國內外客戶一站式採購的服務需求。發展紡織服裝高端製造業。進一步細化產業分工,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時尚化、差異化終端產品製造業;發展資金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科技含量高的化纖、產業用紡織品、紡織機械製造業。 因地制宜推進紡織產業轉移。通過兼併重組或新增投資等方式將紡紗、繅絲、織造、製品等部分製造環節轉移到具有一定產業基礎的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支援有訂單的紡織企業通過採購和經營合作等方式,加強與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紡織企業合作;鼓勵優勢紡織企業以技術和管理方式加強與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紡織企業的對接。
  對於中部地區的發展,意見指出,應該完善紡織產業製造體系。中部地區利用產業基礎優勢發展特色產業。河南、湖北、安徽等棉產區可利用資源優勢重點承接東部棉紡織產業轉移;湖南、湖北、江西等地應加快麻紡織生產基地建設;江西、河南可依託粘膠纖維產業的基礎,重點推進功能化、差別化粘膠纖維開發生產。1. 2. 發揮比較優勢發展終端產品製造業。利用緊鄰東部沿海的區位優勢和勞動力充裕優勢發展服裝、家紡等終端產品製造業,提升車用、醫用等產業用紡織品製造水準,加快完善產業配套體系,壯大紡織服裝生產規模。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作用帶動自主品牌建設。中部地區中心城市要以發展生產型服務業為重點,優化商貿流通環境,加快專業市場建設,積極培育紡織服裝自主品牌。
  意見提出,西部地區應該加快資源優勢向產業優勢轉化。新疆應利用棉花資源優勢,進一步加快優質棉紗、棉布和棉紡織品生產基地建設;內蒙古、新疆、寧夏、青海、甘肅和西藏可利用羊絨羊毛資源優勢發展特色毛製品;四川、廣西、雲南等地發展蠶桑生產,擴大繭絲綢加工,提高產品附加值;四川、重慶、陝西等省市可適度發展棉紡織、服裝業。另外,發展民族藝術和民間工藝特色產業。利用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多、文化多元、旅遊資源豐富等優勢,大力發展民族服裝服飾、藏區藏毯、貴州蠟染、江南藍印花布等特色產業。適度建設紡織服裝加工區。新疆、西藏、雲南、廣西等省區應利用區位優勢,結合邊境地區貿易需求,建設紡織服裝加工區。
  東北地區應加快發展優勢產業。意見指出,黑龍江省應利用亞麻資源和加工優勢,進一步提升麻紡織加工水準;遼寧、吉林應利用化工產業優勢,提升腈綸、粘膠、碳纖維和產業用紡織品加工能力和水準。資源枯竭型城市發展接續產業,可以園區建設為主,發展紡織(針織)、服裝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大連、瀋陽、哈爾濱等中心城市,要整合優勢資源,發展服裝設計、品牌行銷等服務業。

出處“中華紡織網”

編輯: 呂縝縝
時間:2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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